1月1号元旦新规工信部发布,国外注册商域名无法备案

RT,若域名放在国外域名商,且无法转回国内(国别域名,国内不支持),按新规就是无法备案了呗?以这里看看各地备案的要求,看看能否满足.这是2017-03-09发布的,现在不是出了新规么?2018.1.1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域名要实名……嗯,确实是这样的呢.那你的域名还真无法备案了.不过可以提交试试看,具体能否审核通过就看…本公告内容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公告链接: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14/c5930543/content.html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使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当您的备案信息通过阿里云提交至通信管理部门审核后,通信管理部门将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如您未能通过核验的,根据通知要求,阿里云将不能为您提供接入服务。此外,阿里云将定期通过备案系统核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域名的状态,对于核查时存在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且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阿里云将按照通信管理部门要求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为了您能够顺利进行网站备案相关事宜,请您尽快对持有的域名进行相关信息的完善,并符合通知中的规范使用要求。网站备案域名核验上线时间 2018 年 1 月 1 日 0 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规则 需 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才能通过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网站备案域名对应的顶级域为通过国家批复的顶级域名。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审批情况公示,请参见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22/c4377447/content.html 。网站备案域名通过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管理。 查询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工信部网站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22/c4416816/content.html 。网站备案域名在域名注册有效期内(以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中查询结果显示的时间为准)。 可通过 阿里云 WHOIS 进行域名信息查询。网站备案域名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域名。 阿里云域名用户实名认证,请参见文档 域名实名认证 和 域名实名认证常见问题。非阿里云域名用户,请咨询您的域名服务商。申请备案时填报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相符。 个人性质备案:备案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非个人性质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如果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不一致,可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上传至备案系统(仅部分省份支持)。备案类型 域名核验范围 备注新增备案 核验全部域名。 无新增网站备案 核验全部域名。 无变更备案信息变更2018年1月1日前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备案,核验新增域名。变更2018年1月1日后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备案,需通过网站域名核验。无接入备案 暂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无注销主体 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注销备案后,如果重新提交网站域名备案,需通过备案域名核验。注销网站 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注销备案后,如果重新提交网站域名备案,需通过备案域名核验。取消接入 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取消接入后,再接入暂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域名注册人证明和授权函 如果备案过程中,提示需要上传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证明和(或)授权函,请单击下载证明和授权函模板: 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证明/授权函模板,并按照模板中的要求完成填写。 未通过域名验证的原因 如果未能通过备案域名核验,可能存在如下 一项或多项 情形: 您注册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可能是未通过国家批复的顶级域。解决方法: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是未经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解决方法: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您的域名已经超过域名注册有效期。解决方法: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并续费。您的域名未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解决方法:请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办单位或备案主体信息一致。阿里云域名用户,请登录 阿里云域名控制台 完成实名认证。您的域名已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但尚未入库工信部。域名实名信息上报及入库一般需约 3 个工作日左右。解决方法:建议在完成域名实名认证 3 个工作日后,再提交备案申请。您的备案主体信息或备案主办单位信息与域名实名信息不符。解决方法:请修改域名信息或备案主体信息。阿里云域名用户,请登录 阿里云域名控制台修改域名信息。 工信部信管﹝2017﹞26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一)个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域名注册者应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者本人。(二)单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进行查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服务。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和电信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进行对接,报送域名注册相关信息。四、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域名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管理,不得为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域名提供解析服务。五、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接入服务时,应通过备案系统查验域名注册者的真实身份信息,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或者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本通知施行前已在备案系统中备案的域名除外。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通过备案系统核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域名的状态,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且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六、电信主管部门要督促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按照上述要求开展业务,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誉管理档案,并向社会公示。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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