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各省管局真实性核验接收方式

各省真实性核验接收方式 广东 只接收邮寄: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 710室(邮编:510080)(建议各接入服务商先集中提交已编号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收到我局告知后,再将此批网站信息批量提交备案系统,等候审核); 咨询电话:020-87628386 注意:广东核验单需要编号,要求接入服务单位要给每张核验单编号,并制作编号查询表,以便检索,无编号无效。核验单编号是接入商自编号。编号可用序号结合单位简称、年月份、主体省份简称组合编号。如,“广东金万邦核[2010]7月粤第00001号”(序号递增且不重复) 江苏 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三种方式 真实性核验材料包括:真实性核验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域名注册证书等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01号网站备案室(2100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号码:025-83343600 宁夏 接受邮寄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湖滨东街53号(湖滨花园2号写字楼)宁夏通信管理局互联网管理处404室收(750001) 福建 接收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请各单位在发邮件时按****公司(接入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名称)的形式注明邮件名称。 贵州 接受邮寄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号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550001)  贵州有代理点的需报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贵州代备案点的地址、电话、核验人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5611000 浙江 先发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要把原件快递过去 原件邮寄: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78号1108室网站备案办公室(邮编:310060); 同时扫描件发往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71-87078277; 传真:0571-87033179; 陕西 1、接入服务商要与陕西官局建立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联系机制,提交(传真或邮寄)本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真实性核验工作联系信息登记表(附后),管局收到相关接入商的资料并审核真实有效后,确认该接入服务商已与陕西局建立了核验工作联系机制。  2、以邮寄方式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3、通信地址:西安市科技四路195号,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401室收(邮编:710075);传真:029-88324040  山东 需要向管局提供:网站主办者复印件、域名证书复印件、核验单及现场拍照的照片一张。管局收到证件后方可对信息进行审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203室邮编:250002   天津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6号盛欣园A座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处805室收。邮编:300100 云南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当面核验时采集的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邮寄至: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36号1204室 河南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注意事项:必须先将公司备案邮箱向管局报备,以书面形式向管局提交一个邮箱地址,待验证核实后即可提交电子版真实性核验单。(书面形式格式没有具体要求,但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备案邮箱,并附上ISP或者IDC许可证复印件) 相关要求:  1、通过邮箱提交电子版真实性核验单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2、直接收通过验证的邮箱提交的核验单,其余邮箱发送信件直接删除。  3、邮件名称及附件格式为:邮件及附件名称格式为接入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全称+核验单号,单个附件为大小不超过2MB的jpg格式图片 。  4、不符合1-3项要求的邮件视为无效。  5、对提交核验单扫描版的公司,将不再接收其纸质材料。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8号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备案中心  邮编:450008  传真:0371-65795120  江西 邮寄:江西省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6号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509房间,邮编:330046 联系电话:0791-6207387 甘肃 邮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北路116号甘肃省通信管理局509室(邮编:730030),请在信件上注明:网站备案核验单 湖北 邮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789号613室(邮编:430074) 四川 通过028icp.com提交。申请账号方式附后。 通信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71号四川省通信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312室(邮编:610072) 安徽 邮寄+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7楼省通信管理局710室邮编:23004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 邮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1602室 电话:0451-53610153 传真:0451-53005813。  主办者为单位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真实性核验单; (二)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 (四)域名证书; (五)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六)网站内容中若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内容需提交前置审批件原件;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我局。  主办者为个人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真实性核验单; (二)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域名证书; (四)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五)网站内容中若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内容需提交前置审批件原件; ( 以上内容均需加网站主办者签字) 新疆 将《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核验拍照照片、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扫描件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991-5832086 上海 接入商通过www.021beian.cn上传。需要上海管局先给接入服务商开设核验单上报的专用帐户。只接受网上上传。 内蒙 邮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73号内蒙古通信管理局704室(邮编:010020) 电话:0471-6684167 重庆 邮寄:重庆市渝州路188号1403室,邮编400039 青海 邮寄: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71号,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市场处收,邮编:810000 广西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接入服务商名称 河北 电子邮件(推荐)、传真、邮寄 信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311-8669908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场青园街458号市场监管处 辽宁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7甲(110036)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市场处 吉林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733号,吉林省通信管理局507室收(邮编:130061),信封注明《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主办者是企业的要盖章 联系电话:0431-88925397 海南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通信管理局市场处(邮编:570206) 西藏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注明网站备案),邮政编码:850000。 山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351-8788032; 邮寄: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26号通信管理局709室 湖南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 通过报送系统客户端上传,具体见http://bcainfo.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queryLatestMessageInfo.action?id=5  联系电话:63310094 附录:陕西管局:接入服务商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联系信息登记表  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信息 姓名    手机联系方式   工作负责部门信息 工作负责部门名称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主管工作人员姓名 主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手机)         公司通信地址   真实性核验单接入商盖章名称   真实性核验单接入商盖章名称印模   备注    四川管局提交核验单的具体要求1、核验单提交采用扫描电子件方式,在www.028beian.com网站上进行上传,其余方式一律不予认可。 2、 具备因特网接入服务资质的接入商提交电子核验单,需向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开通唯一账号,申请资料及方法如下: (1)申请资料: a. 账号申请表;(见附件1) b.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或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包括: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 (2)申请方法:a.先在www.028beian.com注册一个会员,类型选择接入商。 b. 请将申请资料递交至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71号四川省通信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312室(邮编:610072),并在信封上注明真实性核验账号申请。 c. 管局在收到相关申请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接入商的帐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开通账号权限,并发邮件通知到账号注册的邮箱。 (3)账号使用方法 a. 各单位注册申请经管局审核后,方可登录本系统提交核验单。b. 凡该账号发生的所有数据上传,均视为公司行为,请慎重使用,并妥善保管密码; c. 公司联系人员发生变动的,请及时至我局备案,更新相关信息; d. 不得利用账号上传与真实性核验无关的内容,一经发现,将永久冻结账号;  (4)、 公司应仔细核验备案信息,我局将开展备案信息真实性抽查工作,对于上报虚假备案信息的单位,将冻结核验单上传账号,并不予审核该公司提交的备案信息。  (5)、核验单具体提交办法    接入商通过审核,登录本系统后即可在线提交真实性核验单,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回关于该核验单的唯一识别号,即【查询号】,若是新备案或变更备案,接入商【必须】将此查询号作为备注内容通过企业侧备案系统一并与备案材料提交至我局审核,备注中没有【查询号】的备案申请,将直接拒绝,点击查看详细的操作流程。  (新增接入不要求在备注中填写查询号) (6)、 本办法于2010年11月8日开始实行。 附:帐号申请表(其中会员名是指在本系统注册的帐号,类型为接入商) 会员名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号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人1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联系人2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真实性核验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在网站备案过程中认真履行真实性核验义务,不提交虚假信息,不违规使用备案账号。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公司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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