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核验单、带幕布的核验照

陕西备案注意事项:1.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备案提交后陕西管局会逐一进行电话核对,所填负责人电话请务必保证是本人接听;2.陕西管局会核对域名所有者,要求与备案单位一致(企业备案时域名所有者可以是法人),备案域名数量5个及以上时,需要提供域名证书,若非我司注册的域名,请将域名证书打包发送至备案邮箱[email protected];3.企业名义备案时,主体负责人要求是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可提供授权书(点击此处下载授权书样本); 陕西法人与网站负责人不同时,不可使用相同的手机和邮箱,网站负责人要求为该单位员工,同一人不能同时作为多个网站的负责人,提交后会对负责人证件号及手机号进行验证,冲突的备案将会被退回;4.陕西管局要求:备案成功后域名必须开启访问,长时间不使用的域名不得提交备案申请,若备案成功后超过一个月不能访问的将直接注销备案,下次需要使用时再重新提交备案申请;5.近期陕西管局严查个人备案,个人名义备案成功后,若网页涉及不允许个人备案内容(比如:企业网页、律师网、网购商城类网站、淘宝客、团购网站、医疗类网站、论坛等【看似企业类网站】-即个人不太会或不可能开办的网站),将直接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若是企业网站请一定企业名义备案,不满足备案条件的个人用户请勿随意报备;若备案成功后发现个人名义备案涉及以上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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