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主体性质为企业性质,《核验单》需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任何备案信息,都需要重新邮寄核验单。浙江地区企业用户,必须使用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备案。新增主体,域名需全写在核验单上;新增网站,需把此次新增的域名全部填写在核验单上;新增域名,域名需全部写在核验单上(已获取备案号和没有备案号的域名)。企业用户,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信息。个体工商户,字号为"*"号的个体户,用营业执照号码备案,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法人姓名加括号个体工商户(如:张三(个体工商户))。网站名称可以为用户自己的个体经营实际的名称。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网站服务内容涉及"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相关信息,需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并提供证券业务资格相关证明复印件。办公电话必须与主办单位所在省,所在市一致。不受理国外主体的备案。有效证件电子件均需要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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