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ICP备案要求

网站备案须提交《真实性核验单》。现将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接收《真实性核验单》的办法通告如下: 1、 网站备案(包括首次备案和备案变更)须提交真实性核验单。 2、 核验单提交采用扫描电子件方式, 网站上进行上传,其余方式一律不予认可。 3、 具备因特网接入服务资质的接入商提交电子核验单,需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开通唯一账号,申请资料及方法如下: (1)申请资料: a. 账号申请表和网站信息真实性核验承诺书;(见附件1) b.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或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申请方法: a. 请将(1)款材料递交,并在信封上注明真实性核验账号申请。 b. 管局在收到相关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单位。 (3)账号使用方法 a. 各单位收到账号密码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使用; b. 凡该账号发生的所有数据上传,均视为公司行为,请慎重使用; c. 公司联系人员发生变动的,请及时至我局备案,更新相关信息; d. 不得利用账号上传与真实性核验无关的内容,一经发现,将永久冻结账号; 4、 各公司在提交备案信息后3天内将核验单上传,逾期我局将退回备案信息,重新走备案流程。 5、 公司应仔细核验备案信息,我局将开展备案信息真实性抽查工作,对于上报虚假备案信息的单位,将冻结核验单上传账号,并不予审核该公司提交的备案信息。 6、 本办法于2010年9月1日开始实行。  2010年8月25日 附件1 核验单上传账号申请表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号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人1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联系人2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真实性核验承诺书本公司承诺在网站备案过程中认真履行真实性核验义务,不提交虚假信息,不违规使用备案账号。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公司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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