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及企业代备案被拒绝的原因统计(部分)

※拒绝提出人:山东省通信管理局2   拒绝原因: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   ※拒绝提出人: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2   拒绝原因:您好,您的备案信息不准确,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网站名称中,不得以 “中国”、“中央”、“国家”等“国”字头命名网站;您的备案信息中有多个域名,是否是同一主体(即域名证书上的域名所有者是否是同一单位或个人),如是同一主体请把这些域名证书送到管局核实,如不是同一主体请分别备案。请您修改后,重新提交。   ※拒绝提出人:内蒙古通信管理局2   拒绝原因:拒绝原因:网站主办者:您申请了网站备案,请于20个工作日内登录www.nmicp.gov.cn 网站上传有关资料,同时重新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中的信息,以便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有疑问可致电0471-6684145。内蒙古通信管理局   ※拒绝提出人:广西省通信管理局0   拒绝原因:开通游戏网站,请到当地省文化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向住所所在地的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后才能通过备案审核。   ※拒绝提出人:吉林省通信管理局3   拒绝原因:1、网站有论坛内容,未取得论坛专项审批,需要到通信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2、信息发布类网站,需要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请到工商主管部门前置审批。   ※拒绝提出人:浙江省通信管理局2   拒绝原因:办公电话与主办方通信地址不符。你备案的个人网站信息涉嫌有偿服务,有偿服务需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请登录 www.zca.gov.cn 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指南,按要求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拒绝提出人:广东省通信管理局2   拒绝原因:性用品需获得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许可。   ※拒绝提出人:陕西省通信管理局1   拒绝原因:网站开设给我留言、流星论坛栏目、商城社区栏目,属于电子公告服务,请查阅《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根据第九条规定,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专项材料,未取得专项备案审批,不得开设论坛,电子公告栏目。(个人不允许开设论坛)   ※拒绝提出人:广东省通信管理局3   拒绝原因:1.请详细填写通信地址(具体楼层号、门牌号码). 2.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与主办单位通信地址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请核实   ※拒绝提出人:云南省通信管理局2   拒绝原因:1、请按照备案系统格式要求,详细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2、您所填写的办公电话明显为无效联系方式。请如实填写主办单位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固定电话),或其他能确保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的固定电话。   ※拒绝提出人:广西省通信管理局4   拒绝原因:根据国家广电总局11号令及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 网站不能发布及链接有关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的广告.   ※拒绝提出人:广西省通信管理局4   拒绝原因:公司网站不能以个人信息备案,涉及电影请先到广电局取得电影网站前置审批专项,涉及小说网站请您先到新闻出版局取得小说网站的前置审批专项。   ※拒绝提出人:广西省通信管理局4   拒绝原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证券信息服务,必须获得证券部门的行政许可。   ※拒绝提出人:甘肃省通信管理局0   拒绝原因:你所备案的网站涉及到相关前置审批的手续(音乐),请到云南省文化厅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后,再提交上来,同时将审批文件复印件提供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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