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网站域名ICP备案的新规

四川省网站域名icp备案的新规有哪些?你了解多少呢,下面重点为大家介绍四川备案新规则:
一、企业或单位用户备案,如您的备案主体为企业或者单位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
1、企业备案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若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含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一致。其中股东需提供公司章程(1年内),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域名证书、及证明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1年内)或聘书或合同等有效文件,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及证明材料。公司章程提供股东信息且含有工商局鲜章,社保证明应包括社保局鲜章。其他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即可。若域名设置了隐私保护,备案期间需关闭;
3、ICP备案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未满18周岁不允许备案;
4、需要备案的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责任编辑快备

企业需要准备的备案资料有:
1、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营业执照电子版);
2、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身份证电子版);
3、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身份证电子版);
4、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企业变更备案规则:
1、单位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2、如您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请注意:
1)、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没有关联,您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2)、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有关联,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您的备案性质是企业则需申请工商变更证明,如您的备案性质是政府事业单位等则需提供上级部门开具的函文件。
企业接入备案规则:
如果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另外一家服务商,您需要知道之前企业备案的信息如: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等;如果主办单位名称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若是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四川备案新规
二、个人用户备案,如您的备案主体为个人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
1、证件住所非本省(包括港澳台及外国人),需提供在四川学习、生活、工作的相关证明(如学生证、社保证明、在职证明、居住证等);
2、个人备案未满16周岁不允许备案;
3、个人备案不满16周岁不允许备案;16~18周岁需根据您的收入来源提供对应资料:1、如您个人有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请提供收入证明后可以履行网站备案手续,2、如您个人没有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请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网站主办者与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监护人同意备案情况说明书;
4、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5、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6、如若域名设置了隐私保护,备案期间需关闭;

7、个人备案的有效证件为身份证,并且要求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个人变更备案规则: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个人接入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另外一家服务商,您需要知道之前个人备案的信息如:主体的名称、身份证号码,并且需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意: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开通后需在网站底部标注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https://beian.miit.gov.cn,如果没有标注网站备案号,也没有连接到工信部的网站上,被抽查到会直接注销掉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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