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旧规,还是备案新规,均置监管者和网站主两难之地

从监管者角度来看,“如何加强网络监管”已成为目前很重要一个研究难题,从早期简单的网站备案,停止cn域名个人申请,到近期的严查网络低俗之风,再到目前实施网站主必须亲自到场拍照采集信息的备案新规,足以窥视出为政者网络监管决心和尴尬,尴尬到制定出如此超常理(荒唐)的监管制度。 早期出台的网站备案制度,滋生了一个特种行业:代备案,而备案信息更无从判断其真实性,让工信部出台的ICP备案制度形同虚设,而域名主人的频繁更换,也让这一制度更变成一道风景画——中看不中用,欺诈、虚假,低俗之站点依然泛滥。 而停止个人申请使用cn域名,俨然成了一个人人皆知的国际笑柄。每国的国家域名原本为国民申请使用,为国民经济服务。而在我国,国家域名俨然成了某些主管部门的一个私藏品,说卖就卖,就停就停,试问,cn国家域名与低俗之风有什么关联?这完全是一种愚蠢的行政做作和迎合上级部门的政绩手段。停止cn 域名个人申请直接导致com之类国际域名注册量猛增(com域名国际通行),如此荒唐制度,直接抑制了民生内需,促进了外汇消耗,与国家经济政策相违背。 如今刚出台的这个备案新规让人可叹又可笑。可叹的是,监管者为了尽到本职监管工作,确实用心良苦;可笑的是监管制度实在没有人性,如果网站主与网站托管的机房所在地并非同处一省,比如某站长在哈尔滨开了两个网站,但其网站托管的IDC机房分别是在上海和北京申请的,按照备案新规,站长需要从哈尔滨亲赴上海和北京验明正身。 一个网站主的资金是有限的,而域名注册信息审查、网站ICP备案、域名要等备案后才申请解析、到异地IDC机房拍照验身等又要经历一个繁琐漫长的等待过程,时间也是宝贵的,将时间浪费在如此无效率的行政审批上,损害的不仅仅是站长的利益,更是站长那颗创业的火热之心。 如此新规出台之后,监管者笑了,网站主哭了,网民们傻眼了。互联网素以无国界、无地域性著称,而备案新规不分青红皂白,让网站主要么接受监管要求,要么放弃网络,要么只能在本地选择机房,要么转移到国外。令人不解的是,工信部网站管理新规一方面承认了个人开办网站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卡住了个人站长的脖子,让网站主生死不得。 备案新规将导致海外繁荣与国内萧条 冰火两重(摘自于斌博客) 备案监管出来之后,网络一片哗然,相当多的网站主将域名和主机转移到国外以正当规避备案新规。据国外一家互联网研究机构 WebHosting.Info的数据显示,2009年12月7日至14日一周内,“.COM”这一境外域名在中国的注册突然暴增18万个,同比增长 1300%。 美国的IDC市场从未有此火爆的场景,有一个IDC的机房位置爆满,如果需要租其服务器,则需要提前三天预定,虚拟主机也是销售一空。备案新规的出台,无疑是给国外市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无数站长的资金会流向国外,也间接的推动了国外GDP的增长。 还有众多的网站主干脆直接忍痛割爱,放弃网络,放弃原有的一片热情。 邓小平说,(监管)思想僵化,它的生机就停止,要灭亡的 “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位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30年前,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振聋发聩,中华民族在探索国家富强的道路上迈出坚定的步伐。 中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路,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也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划时代变革。为政者如果思想僵化,害怕新生事物,以只要不出问题,而不管行业发展状况,让行业停滞发展,让从业者冤声载道为政绩考核标准,只希望以堵代疏以逸待劳的监管方式,采取不切实际的“一刀切”监管制度,必遭历史的唾弃,扼杀行业发展者,更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对网络实施监管,狠批低俗之风,保证网站健康运转”的出发点,无疑是令人拍手称好的。但监管者在防微杜渐的基础上,应理清监管头绪,防范欺诈和虚假信息,狠批低俗之风,和其他部门共同协作规范监管,实施“精细化管理”(借鉴目前“信贷监管新规”之语),才能制定出正确的监管政策(该引就引该堵就堵),才能让行业蓬勃发展,最大程度上迎合国家经济发展需要。 经营性ICPP许可证制度的实行理由 国内目前拥有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两种模式,私有经济有股份公司、私有公司和个体户之分,既然工信部网站管理新规已承认了个人开办网站的合法性,那么为什么网站经营却只允许超过100万的公司才能申请ICP经营许可证,而严格防堵一片红火的个体网络经济呢? 个人网站/网店作为一个门槛低起步快操作容易的创业平台,特别对那些缺乏大资金支持又有许多抱负和梦想的年轻创业者来说,建设个人网站或网店,无疑是最佳选择,而淘宝网的3000千万个网店,本身就说明了个体网络经济已在蓬勃发展,并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个人网站/网店也是一个投资小但利润也少的行业,但对大多数个体经营者来说,却是一个最佳的就业选择和兴趣爱好,也是其生活来源,正如传统经济中的工商个体户一样,如果网站主以此为生,一个月能有2000元的收入,那毕竟也是一份就业机会。如果仅仅为了这一份就业机会,而要花时间、精力和大资金去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显然是不现实的。 再者,目前网络个体经济早已蓬勃发展,但其经营规模无法纳入国家宏观统计数据,其收入也无法纳入国家税务管理范围,显然设计一个对新兴网络个体经济的监管体制是非常有必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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