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网站备案的注意事项(山东省网站备案注意事项)

1.在线填写备案信息注意事项: (1)备案时主办单位名称应与证件上名称完全一致。 (2)若为企业网站,请用企业名义备案;个人不能备案企业网站,也不能用A公司的名义备案B公司的网站;一旦被复查到,会被直接注销或者退回。 (3)备案所填电话必须真实有效,若电话是空号,或者电话拨通后联系不到您,备案信息就会被认定为虚假信息,会被直接注销或者退回。 (4)备案地址要详细到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x单元x楼x号,不得笼统只填写一个地名。 (5)备案时网站名称不得以个人姓名,网站域名,全英文命名;非国家单位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标题;个人网站名称不宜涉及地名。通过网站名称能大致判断网站开办的方向。 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以下简称核验单)填写注意事项: (1)核验单必须用黑色的签字笔或者黑色的钢笔填写,不允许涂改,若不小心填错,请重新填写。 (2)核验单必须在一张A4的纸张上,不允许分页,若域名过多写不下,可另附上一页列出全部的域名; (3)a核验资质: 网站类型为企业时,只需选中备案时填的企业证件类型和身份证 网站类型为个人时,只需选中身份证 b若备案时未填写座机,核验单上核验座机号码一栏应为空,不勾选。 c是否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文件:若未办理,则选否; d 网站负责人签字:若是企业备案,网站负责人签字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3.备案信息做任何改动,都需提交到通信管理局重新审核,变更期间已备案域名不影响使用。 4、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同时工信部明确要求同一人不能同时作为多个网站的负责人,在备案时网站负责人必须为该单位员工 5、新购买域名如果被前所有人备案过的,需要注销备案后重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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