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查询网站(江西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正式上线啦)

江西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正式上线啦!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当事人开具生效证明难的问题。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全省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有关事项的规定》,从11月1日起,江西各级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将自动生成。当事人想申领,一站全搞定。11月1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上线试运行。11月18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视频培训会在省法院召开,标志着江西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正式上线。据悉,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可用于当事人办理诸多法律业务。以往由于送达裁判文书需要相关的程序,当事人对于生效的时间无法把握,申请该份证明需要不断往返法院,找一审或二审经办法官进行办理。平台上线后,将有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从11月1日起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在江西法院内不再需要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只需凭身份证即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申请诉讼退费。当事人申请开具生效证明时,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向全省任何一家法院提出申请,相关法院诉讼服务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数据。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统一设立裁判文书生效信息查询岗,工作人员可通过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为当事人查询案件的生效情况,或开具生效裁判证明书。平台上线后,将进一步规范法官办案,加强裁判文书送达情况监管。从11月1日起生效的案件,案件承办法官应当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委托宣判的,自收到送达回证等宣判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在平台填报裁判文书生效日期,并制作生效证明书,生效日期一经填报,不得修改。通过生效日期的填报与否的监测,可加强对结案后裁判文书送达情况的监管,裁判文书生效信息录入情况同时作为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的内容予以考评。据了解,省法院正在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的智能化能力,实现辅助证明生成、一体机自助打印和生效证明自动推送等功能应用, 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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