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律網官網網站(檢察院和法院的區別)

我國有很多的機關部門,其中檢察院和法院大傢是比較瞭解的兩個職能部門,但是對於一些人來說不知道兩者之間的區別,總以為是一樣的。很多人都知道法院是打官司的地方,但是對檢察院的就是不太瞭解。今天,我就向大傢介紹一下檢察院和法院的區別:檢察院是國傢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準逮捕,自偵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及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和作為控方出庭。法院是國傢的審判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審判權,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判。上下級法院之間是審判監督關系,上下級檢察院之間是領導關系。檢察院有權依法監督法院的審判過程,並對法院的違法審判有權提出糾紛意見和提出抗訴等。刑事公訴案件中,檢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的關系。法律依據:《憲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傢的審判機關。《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遇到法律咨詢,可馬上點擊瞭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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