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知道的几个重要经营性网站备案全攻略

现在通讯管理局有要求,涉及交易和第三方支付的网站需要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最近越来越多朋友希望了解这块的信息 ,我从网上收集了下信息,仅供参考。不同地区管局的要求,不完全相同,建议联系当地备案中心咨询。  ICP经营许可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等服务活动。服务活动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各公司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许可证。 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需获得商用许可证。要申请经营性 ICP 许可证,您必须先有一个有效的 ICP 备案号(即先进行 ICP 备案)。经营性备案需用户自己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服务商可协助提供资质以及接入协议。具体办理要求需您登录当地经营性备案网站进行查看。 安徽省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 币 ;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第八条备案经营性网站名称含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营性网站备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线提交申请    1、申请企业应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注册登录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二)准备书面材料 1、单位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核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公司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能简介,公司人员概况、已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等;   (2)公司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人员至少2人(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技术人员需毕业于计算机、软件、电子、通信、信息类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资质)此处人员需与“公司概况”表及“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表相一致。并附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名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抽访企业实际人员配备);   (3)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场地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本公司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协议本身、租赁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是产权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租赁,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文件(注:现场核验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本公司产权证明原件);   (4)已购或欲购的主要设备清单(注:需提交与申请业务相配套的设备清单,资料中显示已有服务器托管或租用等事项的,还需提交托管或租用方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被抽访企业确认上述事实);   (5)如果公司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应当提交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  (4)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承诺。(注:书面材料提交要求:请在系统中打印此项内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填写日期。)"5、公司章程(加盖当地工商局档案查询专用章)、公司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图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公司盖章)。6、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1)与你公司申请业务相关的分支机构(无关请不要提交);(2)如为分公司,上传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控股子公司(51%以上)上传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子公司加盖工商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7、股东的有关情况(须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简历),现场核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注:法人股东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加盖当地工商局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如法定代表人不在股东范围以内,须提供股东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8、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业务开展内容描述、商业模式、目标用户、收费模式、业务覆盖范围、服务项目、平台设置城市名称等(注:加盖公司公章)。9、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注:加盖公司公章)。10、公司盖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注:现场核验原件)。12、网站域名证书,服务器托管或网站接入协议。(注:在“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中填写)。13、申请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的企业需提供以下4项系统评测报告:(1)ICP/IP/域名备案系统;(2)接入资源管理平台;(3)信息安全管理系统;(4)机房运行安全系统。 申请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的企业需提供以下3项系统评测报告:(1)ICP/IP/域名备案系统;(2)接入资源管理平台;(3)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申请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企业需提供以下3项系统评测报告:(1)ICP/IP/域名备案系统;(2)接入资源管理平台;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不含网站接入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测评报告可不提供)。1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审批流程 1、申请企业应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注册登录,在该系统上填写表单,并提交申请。2、省通信管理局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企业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3、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省通信管理局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4、省通信管理局对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受理的申请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5、申请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持予以批准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许可证或不予批准通知书。领取时,企业需提交用于存档的纸质申请材料(与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材料一致)。 注: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四)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五)经营许可证的使用 证书有效期是5年,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 90 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 90 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30 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发证机关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报告年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原发证机关报送下列年检材料: (一)本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材料 。 证书申请,使用,管理都是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规范的,类似大家熟悉的注册公司,按规定使用,年检,变更,注销等,一旦违反规定操作,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谨慎申请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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