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人快速备案福建省备案规则

1. 网站负责人照片服饰应与当前季节一致。  2. 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须为江苏省。  3.单位备案必须提供固话。  4.域名所有人需要与单位名称或法人一致。  5.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的情况下:必须是单位员工,提供委托书,且与网站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6.同一个人不可以做多个公司的网站负责人。备案域名  7.已取得备案号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必须正确标明三项内容:  a.工信部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  b.公司名称。  c.“版权所有”字样。  8.个体工商户备案,请在备案中注明,并在主办单位有效证件栏目中同时上传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的执照。注明个体工商户,需盖章。没有公章,不能备案。  9.单位不涉及时政新闻类的非经营性论坛可以不用前置审批。  变更要求  1. 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2.先变更后新增网站。  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1份  2.网站负责人委托书(法人不需要) 1份  3.单位的所有域名证书 1份  3.备案证件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照片电子版,请直接上传至景安备案系统。  4.网站涉及医疗器械、药品、影视、文化等前置专项的,请将原件拍照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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