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接入服务商建立网站备案工作信息联系机制的有关通知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接入服务商建立网站备案工作信息联系机制的有关通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的规定,为了加强接入服务商网站备案工作的管理,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现将建立网站备案工作联系机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接入服务商首先要与我局建立网站备案工作联系机制,提交(邮寄)本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真实性核验工作联系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我局收到接入商的资料并审核真实有效后,确认该接入服务商已与我局建立了网站备案工作联系机制,受理接入商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   2、工作联系机制有效时间为2年,到期后需重新提交资料建立工作联系机制。20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接入商资质资料进行重新核实登记,建立信息联系机制。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资料与我局建立网站备案工作联系机制的接入服务商,我局不予审核其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   3、邮寄通信地址:西安市科技四路195号,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管理处401室收(邮编:710075)。邮件请注明:网站备案工作联系资料。               2013年7月23日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接入服务商网站备案工作联系信息登记表 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信息 姓名  手机号码   主管工作部门信息 主管工作部门名称 部门领导姓名 部门领导手机及办公电话 网站备案主管工作人员姓名 网站备案主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通信地址 真实性核验单接入商盖章名称 真实性核验单接入商盖章名称印模 备注 备注:准确填写信息,填写不准确予以作废。公司法人签字:              上报日期:日期: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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