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网站名带“中国”二字需要申请吗?

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反腐”、 “纪检”、“监察”、“信访”、“维权”、“投诉”等字头命名,依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等规定《备案信息填写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中对网站名称的有关要求请提交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即可)及说明材料(网站所属单位说明,备案的网站网址,网站负责人联系电话,须盖公章),以证明单位为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可以“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等字头命名,以上要求适用于北京地区客户,需邮寄或快递至北京市通讯管理局ICP备案室收;其他地区需按各地的管局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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