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备案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

四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核验单、带幕布的核验照 四川备案注意事项:1.备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者一致,企业备案时域名所有者可以是单位法人或者网站负责人;2.四川管局要求身份证注册地非四川省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与身份证一同上传;3.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4. 四川备案网站名称注意事项:A.企业名义备案时,网站名称尽量与企业名称一致,如确实不一致的情况,请在网站简介处添加备注:XXX网属于XXX公司旗下网站/项目/品牌,主要用作xxxx使用;b.网站名称含xx吧/xx在线等容易被判断为论坛的名称,会被要求办理电子公告审批,备案时请注意避免使用这类名称;5.企业证件经营范围、网站名称明显涉及经营性质关键词的(比如包含关键字:购、淘、买、卖、商城、支付等),须提交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否则应提交省通信管理局情况咨询后的说明文件,加盖企业鲜章,对于在线商品交易类网站,分两种情况审核:A:企业开办网站,通过网站直接销售自身或其他企业的商品,网站无其它商家入驻,无需提供许可证,但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情况说明同营业执照一起上传。B:若企业开办网站,向入驻此网站从事网上交易的商家收取店铺入驻费、交易手续费、广告促销费等费用的必须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6. 四川备案务必注意备案材料准确性:A:同一人不可同时作为多个网站的负责人,企业备案网站负责人必须为该单位员工;B:同一手机号码、座机、邮箱不可在备案平台重复使用,一个号码对应一个备案主体;C:首次备案核验照上负责人着装需与季节相符,日期应在一个月以内;D:备案提交后会分别随机对座机和手机进行电话核验,若接到核验电话请配合核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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