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非经营备案申请

各互联网网站接入单位、非经营性互联网网站主办者: 为严格管理我省非经营性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局对非经营性互联网网站备案、注销、密码找回等工作向我局提交的材料进行重新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非经营性互联网网站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主办者为单位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真实性核验单; (二)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 (四)域名证书; (五)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六)网站内容中若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内容需提交前置审批件原件;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我局。 主办者为个人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真实性核验单; (二)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域名证书; (四)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五)网站内容中若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内容需提交前置审批件原件; 以上内容均需加网站主办者签字后提交至我局。 二、非经营性互联网网站密码找回所需提交的材料 主办者为单位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网站备案时所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二)找回密码或重置密码申请书; (三)域名证书;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即可。 主办者为个人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找回密码或重置密码申请书; (三)域名证书;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即可。 三、非经营性互联网网站注销所需提交的材料 主办者为单位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网站备案时所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二)注销主体或网站申请书; (三)域名证书;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我局。 主办者为个人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销主体或网站申请书; (三)域名证书; 以上内容均需网站主办者签字后提交我局。 电话:0451-53610153 传真:0451-53005813。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1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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